这种情况,父母投靠落户也能在成都购房

来源:吴思竹时间:2020年10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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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周五(8月14日)晚间,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@成都住建 推送了一条消息,对网友关于购房资格的咨询进行了权威解答。


其中,对“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后是否有购房资格”的问题,做了进一步的权威解释。


成都住建官微消息截图


从这一条官方答疑可以看出:


外地父母通过投靠成年子女的方式入户成都后,如果再次将户口在成都市内进行了全域迁移,在购房时则不再与成年子女视为同一家庭,子女的家庭住房套数也就不计入父母的自有住房套数中。



举个例子


小张户口在成都市锦江区,名下有两套自有产权住房分别位于锦江区和武侯区,目前已无成都购房资格。

小张的爸爸老张,户口原本在四川省内江市,在成都无房。

老张通过“老年父母投靠子女”的方式落户到小张在锦江区的住房上之后,再次通过“全域迁移”的方式将户口从锦江区迁移到小张武侯区的住房上。

当老张户口迁入成都满2年时,老张便可作为单独购房家庭在成都购房。


自从“515新政”做出了“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,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”的规定以来,很多人(包括我)都以为外地父母只要是通过投靠方式落户成都的,在购房时都不能算作单独家庭。


而看了住建局的公开答疑后,才发现,有些曾经以为自己没有成都购房资格的家庭,实际上还可以在成都购房。



不过要办理“外地父母投靠入户”,仍需要符合成都公安的相关规定。例如:


1、外地父母投靠子女入户成都的,父亲(男性)须年满60周岁,母亲(女性)须年满55周岁,且父母在原户口所在地无其他子女;


2、子女本身须落户成都已满5年且子女的家庭在成都有合法住房。也就是说如果子女自己都没有房子,户口还是在集体户上,那父母也就不能投靠。


在办理“本市(成都)户籍居民市内全域迁移”时,也应满足户籍政策相关要求。


具体是否符合“父母投靠入户”和“全域迁移”的条件,大家可以登录微信公众号@成都公安微户政 ,通过“微户政”按钮进入自助查询,以公安部门的权威解释为准。